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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店手续费与介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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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账 楼宇维护版代理店手续费与介绍费
本页说明本公司向介绍一元账 楼宇维护版的人士以及负责楼宇的代理店支付的谢礼与手续费 实际条件以注册时同意的合同为准
税理士、司法书士也可以成为介绍人
介绍的流程
共有两种流程
介绍人只负责说明,申请由业主本人办理
无论哪种流程,支付一元账费用的都是楼宇业主
楼宇业主的好处
- 检查记录、维修履历、报价单、报告书和照片,按楼宇汇集到一处
- 整理竣工图,在图纸上确认设备位置和备注
- 业主和维保公司可以看到同样的记录
由介绍人开始的流程
介绍人不限个人或法人(例如税理士事务所)
- STEP1介绍人(例如税理士事务所)向本公司登记被介绍的业主公司
- STEP2介绍人向业主说明一元账
- STEP3业主通过专用链接或二维码申请
- STEP4申请后,业主可以登记楼宇维护公司
- STEP5楼宇维护公司同意代理店合同后,开始作为代理店的业务往来
楼宇维护公司自行开展营业的流程
- STEP1楼宇维护公司登记为代理店
- STEP2楼宇维护公司向本公司登记被介绍的业主公司
- STEP3楼宇维护公司向业主说明一元账
- STEP4业主通过专用链接或二维码申请
- STEP5楼宇维护公司同意代理店合同后,开始作为代理店的业务往来,并负责该楼宇
无论哪种流程,签订合同的都是业主与本公司 介绍人、代理店不能代表本公司签订合同
适用的合同
以下付费合同适用
- 年度合同(一次性付款)
- 按月付款并持续12个月的合同
一直为免费或试用的合同,以及在可退款期间内退款或解约的合同,不适用
介绍费
以合同首年销售额(不含税)为基础,每栋楼支付一次 直接促成合同的人为15%,介绍该人的人为5%(没有介绍该人的人时,只向直接促成合同的人支付15%)
| 领取人 | 比例(首年销售额·不含税) |
|---|---|
| 直接促成合同的人 | 15% |
| 介绍该人的人 | 5% |
不向更上层的人支付
代理店手续费
成为代理店不需要任何费用(登记、续约均免费)
- 标准为年销售额(不含税)的10% 比例与支付期间的上限,由代理店合同规定
- 不负责楼宇、只做介绍时,只支付介绍费
计算示例(年度合同1栋·不含税)
1栋楼以年度合同(一次性付款,每年79,560日元·不含税)签约,有两位介绍人的情况
| 领取人 | 计算 | 金额(1次) |
|---|---|---|
| 直接促成合同的人 | 79,560日元 × 15% | 11,934日元 |
| 介绍该人的人 | 79,560日元 × 5% | 3,978日元 |
| 合计(2人时) | 79,560日元 × 20% | 15,912日元 |
没有介绍该人的人时,只向直接促成合同的人支付11,934日元(15%)
以上仅为示例,并非对支付的承诺 实际金额以合同条件为准
不足1日元的部分舍去 消费税与源泉征收的处理,依照法令与合同
介绍的确认方式
- 介绍仅限通过事先登记的业主专用链接或二维码提交的申请 申请后的申报不予受理 已是本公司客户的公司,以及您本人或亲属的公司,不适用
- 仅当业主本人在申请画面上勾选介绍人时,才记录为介绍
- 在可退款期间内,本公司会将介绍人或代理店的名称告知业主 如业主表示并非该介绍,则不予支付
- 申请时确定的介绍代码,之后不作变更
- 同一楼宇有多个介绍时,以先记录的介绍代码优先
支付确定的时间
- 可退款期间结束后确定
- 期间内解约时不予支付 届时将通过邮件通知
- 确定后即使解约,也不要求退还已支付的金额
支付日
支付期限由合同规定,并在法令规定的期限内支付
汇款
- 通过Stripe自动汇入您登记的账户
- 汇款手续费从支付金额中扣除
- 是否需要源泉征收及其金额,依照法令
- 消费税的处理,根据是否登记为合格请求书发行事业者,由合同规定
登记费用
- 登记为介绍人或代理店以及继续保持登记,均不需要费用
- 购买本服务不是登记的条件
- 不会根据介绍人数或销售额收取费用
致税理士、司法书士
向税理士的支付,将在本公司与本人确认不违反所属税理士会的会则等之后开始 司法书士也请遵守所属协会的会则等
在社交媒体等介绍时
介绍人或代理店在社交媒体等介绍本服务时,请明确表示自己是从本公司领取谢礼或手续费的一方
详细条件以注册时同意的介绍报酬合同与代理店合同为准 本公司可能变更这些条件,变更时将事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