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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及个人信息的处理
本页为日文版的参考译文。译文与日文版如有出入,以日文版为准。
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株式会社DiO(DiO inc.,以下称“本公司”)利用独有的数字孪生技术,实现客户的重要资产——构筑物数据的“可视化”,为社会的维持与活力做出贡献。同时,在个人信息的处理方面,每一位从业人员都认识到适当的管理和利用是本公司的社会责任,除遵守法律法规外,积极致力于关注和保护个人信息及隐私。
此外,本公司始终关注最新IT技术的动向、社会要求的变化以及经营环境的变动等,构建并运用符合日本产业标准JIS Q 15001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并定期审视、持续改进和强化。
1. 遵守法律法规等
本公司遵守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法律法规、国家制定的指针及其他规范。
2. 个人信息的获取及使用
本公司在业务开展所需的范围内明确规定使用目的,适当地获取、使用及提供个人信息。所获取的个人信息仅在使用目的范围内使用,并采取措施防止超出目的的使用。
3. 个人信息的安全对策
本公司针对所获取个人信息的非法访问、泄露、灭失或毁损采取预防措施,万一发生问题,将迅速采取纠正措施。
4. 对个人信息投诉及咨询的处理
本公司对有关个人信息的投诉及咨询及时予以处理。
5.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本公司定期审视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并持续加以改进。
本公司可能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或服务内容的变更修订本方针。如有重要变更,除在本页面公布外,还将通过注册的电子邮箱通知一元账(一元帳)的用户。
6. 有关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的咨询窗口
DiO inc.“个人信息咨询窗口”
制定:2023年5月23日
最终修订:2026年10月20日
DiO inc.
代表董事 一筆 芳巳
关于个人信息的处理
1. 个人信息的获取
本公司获取个人信息时,会明示其使用目的,并在必要的范围内以公正的手段获取。
为提供服务及防止不正当使用,本公司会获取登录、操作及文件浏览的记录,IP地址、浏览器类型等终端信息,以及同意使用条款的日期时间和方式的记录。
2.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本公司在使用目的范围内使用下列各项个人信息。
| 类别 | 使用目的 |
|---|---|
| 股东信息 | 用于信息公开、寄送资料及联络 |
| 交易方信息 | 用于商务洽谈及业务上的各种联络、订货与接单业务、请款与付款业务 |
| 客户信息 | 用于回应咨询、管理回应情况等 用于介绍本公司的业务及服务 |
| 本公司服务(一元账等)的用户信息 | 用于提供服务、确认本人身份、保持登录状态,收取费用及结算,通知使用状况(结算、续约、停用、保存期限的通知等),回应咨询,防止不正当使用及确保安全,以及改进服务 |
| 通过本公司服务的专用链接发送照片者的信息 | 用于将所发送的照片用于建筑物的记录及图纸制作、标示拍摄者、联系请求补拍,以及防止不正当使用(详见下文第11项) |
| 招聘应聘者信息 | 用于与应聘者联络及本公司的招聘业务管理 |
| 从业人员信息 | 用于从业人员的人事劳务管理、考勤管理、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福利的运用管理、业务管理、安全管理等 |
| 离职人员信息 | 用于向离职人员提供信息、联络等 |
| 外部董事监事·顾问信息 | 用于选任及报酬支付等手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法律规定的义务、职务执行及福利的运用管理等 |
为改进服务及研究开发,本公司可能会将使用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加工成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形式后加以利用。
本公司在回答咨询时,可能会部分使用基于AI的自动应答机制。
介绍性邮件可随时通过邮件内的说明或邮件发送设置画面停止接收。
关于一元账(楼宇维护版),合同终止时(包括因未能付款而自动解约的情况),本公司自解约之日起保存使用数据50天,之后予以删除。停用期间不予删除。有关交易·会计的记录,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保存。
为运营服务及调查不正当使用,本公司至少保存访问记录1年,不再需要的记录将依次删除。
同意使用条款的记录作为合同的证据,于合同终止后保存5年。
基于个别合同的服务,依该合同的约定处理。
3. 关于应对已持有个人数据或向第三方提供记录的披露等请求的手续
(1) 经营者名称
公司名称:株式会社DiO(DiO inc.)
地址:〒602-8061 日本京都府京都市上京区甲斐守町97番地 西陣产业创造会馆(西陣産業創造會舘)
代表人:代表董事 一筆 芳巳
(2) 个人信息的管理者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常务董事 管理本部长
(3) 已持有个人数据的使用目的
如上文第2项“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所述。
(4) 有关已持有个人数据处理的咨询窗口
投诉·咨询窗口:DiO inc.“个人信息咨询窗口”
〒602-8061 日本京都府京都市上京区甲斐守町97番地 西陣产业创造会馆(西陣産業創造會舘)
(5) 应对已持有个人数据或向第三方提供记录的披露等请求的手续
① 披露等请求的提出窗口
本公司收到通知使用目的、披露、更正、追加或删除、停止使用、消除、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以及披露向第三方提供记录(以下称“披露等”)的请求时,在确认系本人提出的请求后(由代理人申请时,在确认代理权后),将及时回应请求。
披露等请求,请向上述(4)“个人信息咨询窗口”提出。
披露等请求除上述(4)的窗口外,也可通过咨询表单受理。本人确认的方法,将在提出请求时另行告知。
② 有关披露等请求的手续
提出披露等请求时,请附上①可确认系本人或其代理人的材料、②回邮信封(请在写明申请人地址·收件人的信封上,贴足邮寄所需金额的邮票),并寄送③本公司规定的申请书。
申请书所填事项中包含的个人信息,仅在实施披露等所需的范围内处理。
※如希望以提供电磁记录的方式进行披露,并正确填写了本人或其代理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则无需②的回邮信封。另外,如按本人或其代理人所请求的方式进行披露等需要巨额费用,或以该方式进行披露等有其他困难时,将以交付书面文件的方式通知该情况。
《参考》
・本人确认文件的复印件:驾驶执照、护照、健康保险证(被保险人等记号·号码请全部涂黑后提交)、住民票、年金手册等
・确认代理人身份的文件:
【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本人的本人确认文件复印件、户籍誊本、住民票(记载有亲属关系者)、其他可确认法定代理权的公文
【成年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本人的本人确认文件复印件、证明系成年被监护人的登记事项证明书、其他可确认法定代理权的公文
【基于委托的代理人】
委托书、本人的印章证明书(3个月以内发行者)、受托人本人的本人确认文件复印件
※各材料中的本籍地信息仅保留至都道府县,其后的信息请涂黑等处理。
③ 披露等请求的手续费及收取方法
每次申请请将1,100日元(含税)汇入本公司指定的账户(汇款手续费由申请人承担)。
※手续费不足或未汇入手续费时,本公司将予以联络;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支付,将视为未提出披露等请求处理。
※汇款账户将通过受理完成邮件告知。
4. 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
本公司可能在使用目的范围内,将个人信息的处理委托给业务委托方。此时,本公司将依据本公司标准,选定对个人信息进行适当管理的经营者,对其进行监督,并通过签订保密合同确保个人信息的必要安全性。
为运营服务,本公司可能将个人信息的处理委托给下列经营者:云平台·邮件发送:亚马逊云服务(Amazon Web Services);结算:Stripe;通过LINE进行的联络:LINEヤフー株式会社(LY Corporation)。
以信用卡付款时,请在结算服务商Stripe的画面上办理手续。卡号不会保存在本公司的服务器上。
本公司可能将个人数据的处理委托给前项委托方中位于外国的经营者(美国:Stripe)。该经营者已建立符合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规则所定标准的体制。各国的制度请参阅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公布的信息。
5.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不向第三方提供所获取的个人信息。但因下列需要而向第三方提供时,不在此限。
・经本人同意时
・依据法律法规时
・为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所必需,且难以取得本人同意时
・本公司在实现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委托处理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时
・因合并或其他事由导致业务承继而提供个人信息时
・需要协助国家机关、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受托人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且取得本人同意可能妨碍该事务执行时
在一元账中,根据签约客户的指示,客户邀请的合作公司的用户可以浏览客户许可范围内的信息。这并非本公司向第三方提供,而是基于客户的指示。
6. 个人信息的共同使用
本公司可能与第三方共同使用所获取的个人信息。此时,将事先通知或在网站等公布以下事项。
①共同使用的意旨
②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
③共同使用者的范围
④共同使用者的使用目的
⑤对该信息负有责任者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如为法人,其代表人的姓名
7. 为个人信息安全管理所采取的措施
为适当处理个人信息,本公司制定了符合JIS Q 15001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等,并在掌握外部环境的基础上,为已持有个人数据的安全管理采取以下措施。
| 组织性安全管理措施 | 确定个人信息处理的负责人,管理报告联络体制及处理方法。 定期对个人信息的处理状况进行检查及审计。 以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宗旨,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及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内部规章,在个人信息的获取、使用、保存、提供、删除·废弃等各阶段采取必要的应对。 |
| 人员安全管理措施 | 除在就业规则中规定有关个人数据保密的事项外,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有关个人信息处理注意事项的培训。此外,就个人数据取得包含保密事项的誓约书。 |
| 物理安全管理措施 | 在处理个人数据的区域,管理从业人员的出入并限制带入的设备等,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无权限者浏览个人数据。 采取措施防止处理个人数据的设备、电子媒介及文件等被盗或遗失,同时在携带该设备、电子媒介等(包括在营业场所内移动)时,采取措施使个人数据不易被识别。 |
| 技术安全管理措施 | 引入保护处理个人数据的信息系统免受外部非法访问及恶意软件等侵害的机制并不断审视,同时对此类信息系统实施严格的访问控制,限定负责人员及所处理的个人信息数据库等的范围。 |
| 掌握外部环境 | 本公司可能将个人数据的处理委托给位于美国的经营者,在掌握美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安全管理措施。 |
8. 关于SSL(Secure Socket Layer)
本公司网站支持SSL,对网络浏览器与网络服务器之间的通信进行加密。用户输入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会被自动加密。
9. 关于Cookie※
(1) Cookie的获取·使用
①在客户使用本公司运营的各网站等(以下称“本网站”)的过程中,为保持登录状态,以及为提高用户便利性、充实内容、适当发送信息、防止非法访问等本网站运营之目的,本公司可能获取客户的Cookie。
②本公司可能利用通过Cookie收集的信息,分析客户的网站使用状况(访问状况、流量调查、路由等),为提升、改进网站及服务、保持安全等目的而使用Cookie。
(2) 拒绝Cookie的设置
客户可以通过更改所使用的网络浏览软件(浏览器)的设置,设定拒绝Cookie。此时,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本网站的各项服务,敬请谅解。设置方法请参阅所使用的网络浏览软件(浏览器)的帮助菜单等。
拒绝Cookie时,将无法登录一元账。
(3) 关于使用Google Analytics
为改进本网站,本公司可能使用Google公司提供的Google Analytics作为参考。Google Analytics利用Cookie,在不识别个人身份的情况下收集·记录·分析本网站的访问信息等。Google公司收集及使用访问信息的方法,由Google Analytics使用条款及Google隐私权政策规定。下载并安装、设置Google Analytics停用浏览器插件,即可停用Google Analytics。
・Google Analytics使用条款
https://www.google.com/analytics/terms/jp.html
・Google隐私权政策
https://policies.google.com/privacy?hl=ja
・Google Analytics停用浏览器插件
https://tools.google.com/dlpage/gaoptout?hl=ja
此外,对于因使用Google Analytics服务等造成的损害,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Cookie是指客户浏览本网站时,通过在客户的设备(电脑、智能手机等设备)上保存Cookie,从而能够识别该设备的机制。借此可期待提高网络浏览软件(浏览器)上的便利性,例如无需重复输入相同信息、可使用为每位客户定制的服务等。Cookie本身不包含姓名等信息,但用于登录的Cookie会在本公司服务器上与客户的账户关联使用。
10. 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投诉及咨询的提出窗口
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投诉及咨询,请向下列窗口提出。
投诉·咨询窗口:DiO inc.“个人信息咨询窗口”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常务董事 管理本部长
11. 关于通过手机DE图面(スマホDE図面)(LINE)收集的信息
对于通过手机DE图面的专用链接发送照片者,为向其LINE发送补拍请求,本公司会记录其LINE用户ID。该用户ID的记录将在链接到期时(自发行起14天)删除。此外,为防止不正当使用,本公司以不可还原的形式记录使用时的IP地址。
所发送的照片将附上作为拍摄者的LINE显示名称及拍摄日期时间,作为签约客户建筑物记录的一部分予以保存。
最终修订:2026年10月20日